培养方式(1)采用学分制。研究生在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期间,需获得核心课程20学分,方向性必修课不少于6学分,选修课不少于14学分,专业实践环节为2学分,总学分不少于42分。成绩合格者即可进行学位论文写作,论文答辩通过后,单证班授予湖北大学公共管理专业硕士学位证书,双证班办法湖北大学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授予公共管理专业硕士学位证书。 (2)突出专业学位的实践性、应用性特点。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技能;教学方式采用课堂讲授、研讨、模拟训练和社会调查等多种方式,重视和加强案例教学;强化公共管理社会实践和实习环节,让研究生有机会将公共管理的理论和方法用于实际公共管理问题的解决之中。 (3)培养过程采用导师组形式,同时吸收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公共管理人员尤其是高层次政府管理人员参与培养工作。 |